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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用药安全常识,规避用药风险

2018-06-05 10:09:17      点击:15

“是药三分毒”,“药能治病,也能伤人”,这些道理大家都懂,但如何规避药害却不见得能掌握害要领。本文给大家介绍几点常识。

一、处方药一定要由医生开。处方药的特点是:针对较为严重或复杂的疾病,病人自己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比如抗生素、激素、抗肿瘤药物、多种心血管药、精神和麻醉类药物等,服药风险较大,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才可买药或用药。诸如解热镇痛药、腹泻时用的黄连素、止咳药水、各种外用药物、维生素类等,属于病家可以根据常识来判断的非处方药,安全性也相对较高,可以自行购买,但切不可认为非处方药就是安全的。

二、新药的安全性问题更大。新药研发要经历三大阶段:先是发现某个具有潜在药用价值的化学或生物物质,然后在动物身上做有效性和毒性实验,最后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临床试验又要经历漫长的三期。一个新药从发现到上市需要研究6~12年!最终能从10~30万个物质中筛选出一个新药!那为何还不安全?须知:参加药物临床试验的只有400多对病例,如果这个药物的某种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千分之一,临床试验中就不一定被发现,只有在上市后才有可能“暴露”。另外,临床试验中对参试者设定了很多选择或排除标准,所选病例都相对单纯,而临床实际却非常复杂,所以,试验获得的结果与临床实践的差异必然存在。可见,新药在疗效上可能更好,但在安全性上就不一定更优。

三、药品有毒性,不合理用药一定不安全。2005年春节文艺晚会上表演千手观音的21名聋哑天使中,有18人是因为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后致聋。无法考证她们当初用药是否合理,但致残一定是事实。可以明确一点:正确和合理地用药有风险,不正确和不合理用药危险更大,比如用药适应证不当、剂量不当、配伍不当、用药途径不当、药物保存不当、药物过了有效期仍继续使用等,在这些不当使用药物的情况下,出现药害的概率要十几倍增加。总之,用药的“不安全”是绝对的,合理用药可以相对地提高安全性。

四、切勿听信广告自行用药。处方药不会在公共媒体做广告。对于做广告的药物,大家要多留个心眼。请警惕如下虚假广告词:(1)夸张疗效类:如“一针见效”、“绝不反弹”、“不再需要手术”;(2)夸张安全类:如“放心药品”、“安全无毒性”、“安全无副作用”;(3)狐假虎威类:如“美国某某博士潜心研究”、“中华医学会认证”、“某科研院所(药研所)认证”;(4)付款诱惑类:如“先用后付款”、“无效退款”、“价格便宜”等。还要特别提醒的是:骗子广告还会专骗不治之症、不孕不育、性病患者和中老年人等。拿个案说事、拿明星做广告的药品也要小心对待。

五、提高用药依从性,减少无知受害。依从性不单纯是“听医生的话,照医生的指示办事”,而是指在遵医嘱的基础上学会自我观察和正确处理用药中的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不良反应要及时向医生报告,切不可自行处理不良反应,也包括不可自行停药。依从性还包括未经医生同意增减剂量、间断用药、停药、加减药物品种、增减用药时间、变更用药方式、变更空饱腹用药等,这些做法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可能严重削弱药物的疗效。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药品不安全,用药需谨慎;适当掌握药品知识,对自己、对家人都有极大的好处,也许有救命之功。